
![]() |
公證書是公證處為當事人出具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書,它是司法文書的一種。其作用是為我國公民、法人和外國有關部門提供可信賴的證據,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公證書各部分要合訂在一起並加蓋公證處鋼印後,方為有效;也才能發出供公民或法人使用。 |
|
![]() |
公證書是公證處為當事人出具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書,它是司法文書的一種。其作用是為我國公民、法人和外國有關部門提供可信賴的證據,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公證書各部分要合訂在一起並加蓋公證處鋼印後,方為有效;也才能發出供公民或法人使用。 |
|